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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通告

亚州壹康集团(ASIA ONEHEALTHCARE) 隐私与个人资料保护政策

《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该法令”)规范商业交易中个人资料的处理,并适用于亚洲壹康公司 (Asia OneHealthcare Sdn Bhd) 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统称“本公司”, “我们亚洲壹康集团“)。在本《亚洲壹康集团(Asia OneHealthcare)隐私与个人资料保护政策》中,(以下称“本政策"), "个人资料" 及“处理" 一词的定义均与该法令中的定义相同。

本政策阐明亚洲壹康集团 (Asia OneHealthcare)如何使用及保护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若我们要求您提供可识别您身份的相关信息,该等资料仅会依据本政策及适用法律之规定予以处理及使用。

该法令之规定发布,适用于本集团所有现有及/或潜在之客户、员工、专科医生、顾问、商品及/或服务供应商,并构成本集团依该法令所发出的个人资料保护通知。

1. 同意

本政策旨在告知您,您的个人资料正由本集团或代表本集团之相关方进行处理。您向本集团提供个人资料,或继续与本集团进行沟通与往来,即视为您已依据本政策同意本集团对该等个人资料进行处理。

2. 个人资料的说明

我们可能会收集有关您的各类资料及/或信息 (下称“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出生日期、种族、宗教、性别、公司名称、马来西亚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国籍、生物识别资料、DNA资料、电邮地址、住址、联络号码、信用卡资料、银行账户资料、健康信息、未成年人士资料、饮食偏好、过敏资料、照片、职业、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录像记录、闭路电视(CCTV)影像、医疗记录,以及我们日后在任何情况下再次向您收集的其他个人资料。

3. 目的

您的个人资料正被或将被本集团收集及进一步处理,以用于以下目的:
(a)     履行与您之间的合同前义务及合同义务,并确保您履行对本集团的合同前及合同义务;
((b) 确保您能持续获得医疗治疗;
(c) 于预约日期有任何变更时与您联系;
(d) 管理医疗记录及医疗报告;
(e) 协助处理与患者相关之付款事宜;
(f) 根据适用于医疗行业之相关法律,将个人资料向主管机关及/或第三方报告;
(g) 依《2016年公司法》之定义,与本集团之控股公司及关联公司共享个人资料;
(h) 进行研究、分析及改进;
(i) 用于市场推广、广告及问卷调查之目的;
(j) 协助海外患者处理个人事务(例如签证申请等)。;
(k) 处理及回应各类请求、查询、投诉及法律事务;
((l) 协助进行与员工相关之人力资源管理活动;
(m) 依据适用于医疗行业之法律,向监管机构及/或第三方提交 或登记相关表格及执照;
(n) 用于教育及培训目的(在可能情况下使用匿名化数据);
(o) 评估您的信用状况及处理与您相关之任何付款事宜;
(p) 用于保险、第三方管理及其他相关第三方之目的;
(q) 为执行本集团之合法权利及/或取得专业或法律意见之目的;
(r) 进行内部记录管理;
(s) 开展内部活动,包括评估营销成效、市场调查/研究、趋势分析、统计汇编、报告、审计、合规管理、
风险管理及数据分析,以改进本集团之服务;
(t) 遵守任何法律或监管要求,包括审计及/或监管机构之指示;
(u) 针对违约方提起债务追讨程序;
(v) 向您提供及改进本集团之产品及/或服务,并就本集团、其关联公司及业务合作伙伴之产品及/或服务向您进行宣传及资讯提供
(包括但不限于发送电子通讯、促销及营销资料、协助您参与各类竞赛或活动、节日/生日问候、赠礼及/或礼券等) ;
(w) 管理并落实您与本集团之间之商业交易;
(x) 授予您访问权限,并监控您对本集团或代表本集团所拥有、
运营或管理之任何线上平台、移动应用程序或网站(以下简称“平台”)之使用情况,同时管理及维护该等平台;及/或
(y) 为上述目的所附带或相关之其他用途。
(统称为“该等目的”)。

4. 个人资料来源

您的个人资料之收集来源如下:
(a) 直接由您或您的代表提供,例如当您或您的代表填写使用本集团产品及/或服务之注册表格(包括线上表格及本集团设施内之登记表格)、通过电邮、信函或电话与本集团联络、参与客户问卷调查、促销活动或市场推广活动时;
(b) 当您查询或使用本集团之产品/服务或参与活动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本集团平台(无论是通过该平台及/或使用 浏览器cookies);
(c) 来自您为任何上述目的向本集团提交或提供之资料或文件(例如身份证、护照、薪资单及/或银行月结单),包括但不限于问卷或调查表格;
(d) 来自与您相关之第三方,例如您的雇主/潜在雇主、代理人、保险公司及/或其他医疗机构/服务提供者;
(e) 来自您已同意向其披露您相关信息之其他来源;
(f) 来自活动期间所收集之资料;
(g) 来自闭路电视(CCTV)录影资料;
(h) 来自音频/视频录制资料;
(i) 来自医生信函;
(j) 来自医疗报告/医疗记录,以及本集团于后续接触中自您处所再次收集之所有其他个人资料;及
(k) 来自您不时向本集团提供之所有其他信息。

5. 个人资料之查阅、更正及限制处理权

a. 在符合该法令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您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您的个人资料,并就您的个人资料提出任何询问或投诉(包括限制处理您个人资料之方式与选择,或要求停止或不开始为直接行销目的而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您可依据本政策所载之《联络名单》所提供之详细资料,与本集团联络以行使上述权利,请按此处查看

b. 在符合该法令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您可于缴付法定费用后,以书面形式向本集团提出资料查阅申请。申请方式为填写附录 A 所载之《资料查阅申请表》(Data Access Request Form),并将该表格交回本集团。

c. 在符合适用法律限制、合同条件及给予本集团合理处理时间的前提下,您可全部或部分撤回或修改先前就使用您给予同意的个人资料。

d. 视乎您的申请内容,可能存在本集团依法拒绝执行资料查阅请求或资料更正请求之情形。本集团将在此情况下以书面通知您该等拒绝之决定及其理由。

e. 如个人资料之申请人并非该个人资料之所有人,本集团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由资料所有人签署之同意书,以授权本集团披露或更正该等个人资料,并就因此而产生之一切事项向本集团作出赔偿及免责。

6. 规定个人资料
您必须向我们提供表格中标有星号(*)或注明为必填的资料。(统称为,“规定个人资料”)。

7. 拒绝或未能提供个人资料之后果
倘若您拒绝或未能提供任何务须个人资料,或限制本集团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可能导致以下情形发生,而本集团对于因此所产生之任何后果概不承担责任:
(a) 各方无法签署任何合同及/或协议,无法促进本集团提供服务或聘用人力资源;
(b) 本集团无法继续管理您与本集团之间的任何现有关系,无法向您提供所要求之产品及/或服务,或无法继续履行本集团对您(如有)承担之合同义务;
(c) 本集团无法向您提供有关最新产品及/或服务资讯及/或预约日期更新;
(d) 本集团无法完成与其产品及/或服务相关之交易;
(e) 本集团无法遵守任何适用于本集团之法律、法规、指令、法院命令、指引及/或行为守则;及/或
(f) 您与本集团之间任何安排/协议/合同之终止。

8. 揭露个人资料
本集团可能会将您的个人资料揭露或提供予以下各方:
(a) 亚洲壹康集团(Asia OneHealthcare)内部之其他实体及本集团之关联公司;
(b) 于本集团医院内为患者提供治疗之专科医生/顾问医生;
(c) 保险公司及/或医疗管理机构;
(d) 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卡或扣账卡发卡机构,以处理付款事宜;
(e) 信用调查公司;
(f) 债务追讨机构,以追收欠款;
(g) 您的雇主;
(h) 您的直系亲属或不时向本集团通报之紧急联络人;
(i) 研究机构;
(j) 社会福利组织;
(k) 医疗及保健专业人员;
(l) 当患者被转介至其他政府或私人医疗机构时,与本集团有接洽之外部单位;
(m)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
(n) 为本集团处理数据之服务提供者、供应商、代理人、承包商及外包厂商,例如本集团医院内之专科医生、外包数据中心及提供诊断服务之外部实验室;
(o) 不受私人医院体系直接管辖之外部实验室及诊断服务提供者;
(p) 为本集团医院提供数据托管之数据中心;
(q) 外部律师;
(r) 外部审计师及会计师;
(s) 政府机构、其附属机关及其他相关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卫生部、人力资源部、内政部、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税务局、破产局、皇家警察部、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牙科理事会及马来西亚医学会;
(t) 监管及/或法定机构,以及负责员工福利缴纳之获准机构,包括社会保险机构(SOCSO)、天课局(Zakat)、雇员公积金局(EPF)、朝圣基金局(Lembaga Tabung Haji)及雇员保险计划;
(u) 认证机构;及
(v) 经您要求或授权之任何第三方,以达成本政策所述之目的。

本集团之第三方数据处理方须依照本集团所规定及/或适用法律所要求之原则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并须依相关数据保护法及业界公认标准,采取适当安全措施以保障您的个人资料安全。

9. 个人资料保障
您的个人资料将由本集团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及处理。本集团承诺采取适当的行政与安全防护措施及程序,以防止您的个人资料遭受非法处理、意外遗失、毁损或损坏。

只有为履行其职责或为符合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而需要使用相关资料之授权人员,方可存取您的个人资料。

10. 保留个人资料
您的个人资料仅会在实现本政策所列明目的,以及遵守适用的法律、监管及合约要求所需期间内予以保留。其后,我们将采取合理措施,依据适用法律及内部政策,确保有关个人资料被销毁、永久删除及/或匿名化处理(如适用)。

11. 第三方个人资料
若为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而需处理与其他人士(例如您的近亲)相关的个人资料,我们可能需要您的协助,且您同意在有需要时尽最大努力配合我们。 如您向我们提供任何第三方的个人资料,您应确保该第三方已阅读本政策,并在其个人资料提供予我们之前,同意我们基于任何相关目的收集其个人资料。

12.转移个人资料至马来西亚境外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能基于本政策所述目的,将您的个人资料转移至马来西亚境外,而您在此已同意有关转移。

13.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
我们将采取合理措施,以确保个人资料准确及完整性。您有责任确保所提供予我们的资料为准确、完整、非误导性,及最新现行。

14. 未成年人及其他人士的个人资料
关于:
(i) 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即18岁以下人士 “未成年人”), 我们须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监护责任人士的同意;以及
(ii) 被视为无能力处理自身事务的人士(“特殊人士”),我们须取得由法院委任管理其事务的人士,或依法获授权代表其行事人士的同意。
在适用情况下,您在此确认,您已获授权可代表上述未成年人或特殊人士行事,并代表其同意我们依据本政策处理(包括披露及转移)其个人资料。 若您向我们提交您的个人资料(包括未成年人或特殊人士的个人资料),即表示您亦同意我们依据本政策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根据本条文,或依据任何适用法律下的其他合法依据,我们亦可按照本政策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包括未成年人或特殊人士的个人资料)。

15. 版本分歧
若本政策英文版本、中文版本及马来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16. 政策修改
我们可在有需要时修改本政策,例如为配合业务运营、法律或监管要求的变更。我们将通过本平台通知或其他适当方式(例如更新本页面)通知您有关修改。

您应不时查阅本页面,以确保了解任何最新修订。

在您获通知本政策有所修改后,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与我们联系、浏览或使用我们的任何平台,及/或勾选我们就个人资料处理所提供的相关同意栏,即表示您已同意有关修改。